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。根据国内现行管理体制,职业病待遇纳入工伤社会保险统一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管理。职业病待遇主要包含: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、因职业病死亡的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、经济补偿和医疗服务待遇。
1、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待遇包含:
职业病医疗待遇;职业病津贴;职业病护理费;辅助器具费;伤残抚恤金;在职伤残补助金;异地安家补助费;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
2、因职业病死亡的劳动者的待遇包含:
医疗费:丧葬补助金;供养亲属抚恤金;因职业病死亡一次性补助金。
对从事存在职业病风险作业的劳动者,应当给予适合的职位津贴,对其按规定同意职业健康检查所占用的生产、工作时间,应按正常出勤处置;对疑似职业病患者,职业病防治机构觉得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的,不论其最后是不是诊断为职业病,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。